臺灣的醫事人員自1943年09月立下《醫師法》確立了醫師、中醫師、牙醫師,同年同月同時間也一同立了《藥師法》《助產人員法》至今,共光是醫事人員前後就通過了16項職類的法律,再加上也早在1997立法的社會工作師(儘管社工師非醫事人員範疇,但光是在白色巨塔中就扮演社會工作方面關鍵的角色,更不用說還得負責巨塔外各項社會工作的大小事,真的很不容易!)以下共列了17項職類的法律,的確現在我國要運作一間醫院,沒有醫師萬萬不能;但只有醫師也是絕對不可能的!除了所有的醫事人員以外,還需要各方各界的齊心合作才有機會。那就讓我們來看看臺灣到底是怎麼走過來的吧~
❗下列17項職類,只要沒有就讀專門職類科系畢業,且通過考試院高考,是不能合法職業的哦!
所以如果還是以為醫院裡只有醫生,那真的就大錯特錯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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