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思考與應用
是否已解決
是否已解決
Kimmy:
我自己的話,會先想想看要紀錄的資料類型有什麼共通點,假如今天要建立會議、待辦事項、個人專案三種類型的資料,三個我都想紀錄時間、是否完成,那就適合放在同一個資料庫(以下用「 A 資料庫」代稱),用不同的檢視模式進行分類。假如「會議」類型,我想多紀錄是跟「誰」一起開會,假如只是單純紀錄對象,只需要多新增一個屬性欄位寫上「參與人員」即可。
但如果這個參與人員,我還想紀錄他的電話、Email、特殊餐食需求等等,如果我們增加這些屬性欄位在 A 資料庫裡,對於待辦事項、個人專案類型的資料,會多「參與人員、電話、Email、特殊餐食」四個用不到的欄位。
這時候適合另外再建立人員的資料庫(以下用「 B 資料庫」代稱),用來紀錄「人員姓名、電話、Email、特殊餐食」。這樣 A 資料庫,一樣只需要新增參與人員的欄位,建立與 B 資料庫的關聯,如果有人沒出席會議,需要快速找到這個人的電話,就可以直接連結 B 資料庫查看。
像上述的內容,使用一個資料庫也可以達成,可以往「自己希望資料庫呈現什麼樣子」的方式去做思考,如果想不出來,也可以先做出來看看,覺得資料混亂或不順手再去做調整。